1956年黨的八大就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對于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
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主要矛盾,確定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
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那么,怎樣理解當前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呢?
社會主要矛盾是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階段的客觀反映
社會主要矛盾是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階段的客觀反映,判斷社會主要矛盾要注重兩點:一是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不可能因主觀好惡隨意選擇;二是對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要科學理性、及時敏銳,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滯后。對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不準確、不到位會極大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進而損害社會發展進步。
原來講的“物質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從解決“落后的社會生產”問題到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問題,反映了我國社會發展的巨大進步,反映了發展的階段性要求,反映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點要求。
認清“發展起來前”與“發展起來后”的矛盾
之前提出的對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是建立在當時社會生產力相當落后的大背景下。這一主要矛盾判斷是科學準確、積極有為的。根據對應的社會發展階段,這一矛盾可以稱為“發展起來前”的矛盾。
經過60多年的發展特別是近40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已經告別貧困、跨越溫飽、即將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生產力水平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逐漸成熟定型。這一切有目共睹的巨變,都宣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也當然會發生相應變化,我們可以把新的社會主要矛盾稱之為“發展起來后”的矛盾。
根本原因是社會生產力實現階段性躍進
透過現象看本質,經濟社會發展歸根結底還是來自生產力的發展,導致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轉化的最根本原因是社會生產力實現了階段性的躍進,生產力水平有了質的突破。社會主要矛盾轉化是一個系統的社會事件,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種種“合力”共同影響的結果,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是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重大進步,中國社會“發展起來”了。
“美好生活需要”內容更廣泛
“美好生活需要”內容更廣泛,不僅包括既有的“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這些客觀“硬需求”,更包括在此基礎上衍生出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尊嚴、權利、當家作主等等更具主觀色彩的“軟需求”。
原來的“硬需求”并沒有消失,呈現出升級態勢,新生的“軟需求”則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從精神文化到政治生活、從現實社會地位到心理預期、價值認同等方面,對公平正義、共同富裕甚至對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都提出相應要求。
“不平衡不充分”需全面認識
我國發展的不平衡主要體現為三大不平衡:領域不平衡、區域不平衡、群體不平衡。
領域不平衡是指經濟領域的發展一馬當先、奇跡頻現,政治社會文化生態等領域的發展雖穩步推進,但與經濟領域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區域不平衡主要是指東中西不平衡、城市與農村不平衡、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不平衡,甚至城市內部、發達地區內部、一些農村內部也存在不平衡現象。群體不平衡主要是指不同社會群體在共享發展成果方面有差距,建立在良性橄欖型社會結構上的財富公平正義分配格局有待形成。
發展的不充分主要是指整個社會的發展總量尚不豐富、發展程度尚不夠高、發展態勢尚不夠穩固。這種不充分體現在發展的方方面面,處于發展不平衡低端的那部分固然屬于發展不充分,而處于發展不平衡高端的那部分也存在著發展不充分。
(據《人民日報》2017年10月30日17版文《新時代呼喚更平衡更充分的發展——訪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辛鳴》,人民網《十九大新聞中心舉行新聞發布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解讀十九大報告亮點》)
來源:黨建網微平臺